日前於先生來電:
  最近我接連收到幾條短信,說我涉嫌貸款詐騙,內容中又是“案號”又是“刑法”,說得極為嚇人。但我沒貸過款,對方怎麼知道我的姓名和電話的?
  本報記者 南開宇 調查:
  於先生的第一條短信收自8月6日,內容為:“重度逾期警示!於某某,根據你農業銀行貸款的欠款情況及聯繫記錄,我公司擬升級催收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到訪催告、通知工作單位、媒體公告、委托催告、法律訴訟等途徑合法催收欠款。我公司採取上述行動前不再另行通知,由此引發的費用將由您承擔,特此嚴正知會。”於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便沒有理會。
  8月11日,他又收到一條短信:“【中隆所立案警示】本所受依法代理關於於某某平安易貸涉嫌貸款詐騙一案(案號:【2014京君律字第901號】),由於涉案人拒不履行清償義務,且逃避追查,主觀上存在惡意拖欠的故意,經研究決定,本案將於本月11日正式移交立案組進入立案審核,特此通告!相關法律參見《刑法》第196條及最高檢最高院《關於信用貸款案件若干問題解釋》及最高檢和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本月12日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前往長安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受調查並簽收到案材料。”
  接到這條短信,於先生嚇了一跳。不久,8月14日於先生又收到一條與第二條類似的短信,但內容中從“平安易貸”換成了“證大速貸”,要求於先生在本月23日前往經偵大隊接受調查。
  “雖然我沒貸過款,但這裡寫的東西很嚇人,關鍵是我的名字等個人信息對方是怎麼得到的?”於先生感到十分困惑,不知這是不是遇到了騙子。於先生按對方發來的號碼撥過去,卻一直無法撥通。於是他咨詢了警方,民警表示這應該是詐騙短信,讓於先生不要上當。
  對此,昨日記者聯繫到長安分局,相關民警表示,經偵支隊在接到報案後會先查證核實,在立案後才會進行信息發佈,而且基本上不會選用短信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通知相關人員接受調查。
  民警提醒市民:遇上這類事件,可先自我判斷。如果沒有所說的貸款等情況,根本不用理會,肯定是假的。如果確有貸款逾期未還,也可到公安部門核實真偽,切勿聽信對方的一面之詞,以免上當。  (原標題:從沒貸過款 接連收到催貸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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